谁在汽车中窒息的孩子的错是谁?
作者:bat365在线平台官网日期:2025/08/24 浏览:
[箱花园]
原告Zong和Wu是夫妻,有女儿(5岁)和儿子(2和7个月)。 2023年5月1日,钟率领一辆七座商用车,运送吴和他的两个孩子。
大约上午10点,Zong带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医院接受治疗。他的妻子坐在第二排的右侧,女儿坐在第二排的左侧,儿子在第三排左侧玩了手机。当汽车通往交叉路口并等待交通信号灯时,我的妻子看到女儿调整了她的座位很低。她转过身,发现她的座位被压在儿子的头上。我儿子躺在他的座位下。通话后,我儿子没有动。钟停下了考试,发现儿子呼吸,并被送往医院急诊护理。最后,我儿子在救援后去世。
然后,王和吴在法庭上起诉某些汽车公司。车辆的调整这种情况涉及的座位没有自动引导撤回的功能,它的压力太高,具有设计缺陷,没有明显的警告信号。被告(车辆生产者)没有履行注意事项的义务,因此他公开道歉,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,并为总计200万元,死亡补偿等的医疗费用补偿了医疗费用。
被告辩称,案件涉及的车辆必须获得国家认证,并且座位调整是手动控制并符合国家标准的。车辆用户手册鼓励儿童使用安全座椅,这是不合理且不危险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事故是由于原告未能履行其Tute义务而没有使用孩子的安全座椅而引起的,从而使孩子可以自己操作。
审判后,法院裁定,在这种情况下,中央纠纷是车辆的座位是否有缺陷,我f孩子由于缺陷而死亡。
在这种情况下,该案件所涉及的车辆由州必须进行,并根据适当的调整范围在适当的范围内的调整范围进行调整,并随时将座椅调整为手动控制。这意味着座椅的功能是由用户完全控制的,外部干预的风险没有不合理的风险,并且符合产品质量法中建立的相应标准。
原告说,“座位没有配备警告标志”,该主张忽略了钥匙。警告和损害必须具有法律因果关系。在这种情况下,造成损坏的直接原因是孩子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操作座椅。即使标记了叶子,也无法避免由于监护人未能完整观察而造成的危险。产品警告要求是指产品供应商,并发布有关风险和风险和警告的必要说明和警告正确使用产品,而不是“无限责任”。
法官认为,在这种情况下,原告在保护方面有多重疏忽。一个是他没有为他的2岁儿子使用孩子的安全座椅。另一个是它允许孩子在开车时逃脱监护权,并且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没有关注孩子的动作。这种“监管真空”是造成悲剧的直接原因,产品的责任不能成为释放拘留义务的“盾牌”。
法官回忆说,警告不能取代监护权,责任的限制以合理的期望结束。法律不能保护“睡眠车”的权利,也不容忍任何避免责任的人。只有通过推理限制,才能避免陷入错误的想法,即“如果损坏,我们将对损害负责”。
最后,法院驳回了索赔人的索赔。
(Wang Jinhu Rep奥特)
(编辑:Liang Qiuping,Li Fe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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